「可持續性」這一詞在有關環境方面的討論上一直以來都沒有明確的定義,而且它常常被誤會是與「發展」相對的。而普遍受大眾接受的概念是可持續性或可持續發展是需要達到經濟、社會和環境的一致或平衡的。
Johann Dréo 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結構
企業要在現今商業環境中得到社會認同,企業可持續發展是成功的重要元素。企業在經營業務時建立長期的綠色形象及道德策略,履行企業可持續發展,層次相比只着重企業社會責任及企業公民權利和義務更高及更深。
我們提供的企業可持續發展服務包括:
- 檢討及比較現時的可持續發展表現
- 履行企業責任審核,包括為企業挑選適當的表現指標
- 發展及推行企業責任策略和政策
- 在環保管理系統運作中提供協助
- 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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